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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自然人社保费申报缴费操作指南

发表时间:2022-07-12 08:38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自然人社保费申报缴费操作指南



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一)自然人端

宁波市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端是为自然人提供社保(医保)相关业务办理的平台

1. 注册

(1)功能入口

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自然人登录】-【自然人注册】按钮,进入自然人注册页面。


(2)输入需要填写的注册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手机号码等),其中手机号

码需输入实名认证过的号码。若手机号码未实名注册,则会显示银联认证按钮,点击进入实名认证页面(如下图所示),此时则需输入与该手机号码及身份证件绑定过的银联卡卡号,最后成功即可。

2. 登录


(1)功能入口

①直接输入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

②浏览器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选择“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电子税务局。


(2)在宁波市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打开登录界面,选择自然人登录,输入与注册时一致的“身份证件号码”、“密码”、“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办税桌面。


3. 社保缴费办理

本功能主要是提供给用户进行社保缴费,支持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费申报,用户可为自己或者代他人进行申报缴费。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选择【我要办税】,选择【涉税业务办理】,查看所有涉税业务办理模块,点击【社保缴费办理】。


(2)选择办理对象,填写身份信息,其中选择本人时,系统会带出当前用户信息,确认身份信息是否正确即可;选择他人时,用户则需填写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和国籍(地区)。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页面跳转到“选择缴费信息”页面。

(3)用户确认本人/委托人的相关参保信息,包括缴费人类型、主管税务机关、险种等内容,勾选需要缴费的征收项目,点击“缴费”按钮。

(4)页面跳转到“选择支付方式”页面,支付方式可选择第三方支付或者协议支付,点击“确定”,跳转到缴费确认页面。


①选择第三方支付时,用户可使用龙支付、微信、支付宝或银联APP扫描左侧二维码,选择支付方式,缴费成功即可。



②选择协议支付时,系统会带出可缴费的协议,如有多条可缴费的协议账户,可选择其中一条协议,点击“确定”后,跳转到缴费确认页面,最后缴费成功即可。


注意事项:如协议支付失败后,且社保缴费办理页面无法查询到待缴费信息时,可在【协议支付缴费】继续完成缴费,或者通过【已申报查询】作废已申报数据,再次进入【社保缴费办理】进行缴费。

(5)缴费成功后会自动跳转到【支付成功】页面,


①点击【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可以查看所有订单数据;

②点击【下载社保费电子缴款单】可以下载社保费电子缴款单;

③点击【扣款状态实时同步】可以将缴费情况实时同步给人社(医保)系统,以便及时享受待遇。

4. 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

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缴费后,自然人可通过点击【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查询订单状态。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选择【我要办税】,选择【涉税业务办理】,查看所有涉税业务办理模块,点击【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

(2)输入查询条件,缴费日期或者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第三方支付订单信息,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明细数据。


5. 协议支付缴费

缴费人在社保缴费办理模块选择协议支付方式的数据未缴费成功时,可在本模块再次发起缴费操作。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选择【我要办税】,选择【涉税业务办理】,查看所有涉税业务办理模块,点击【协议支付缴费】。

(2)缴费步骤如下:

① 输入需查询的待缴信息的申报日期区间,点击“查询”。

②用户可自行勾选其他的未缴记录进行缴款。

③ 点击“去缴费”,页面跳转至缴费方式选择,如有多条可缴费的协议账户,可选择协议。

④ 点击“确定”,三方协议缴费跳转到缴费确认页面。

⑤ 点击“确定缴费”,进行缴费处理,跳转到缴费完成页面。

6. 已申报查询

用户可通过该功能查看申报是否成功,并对已申报数据进行查看明细、作废和缴费处理。


步骤:

①输入查询条件,查看相关申报表信息

②申报日期:输入申报日期起止,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已申报数据。

7. 已缴费查询

完成缴费后,自然人可通过点击【已缴费查询】完成已缴费款的查询。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点击【我要办税】,选择【涉税业务办理】,查看所有涉税业务办理模块,点击【已缴费查询】。

(2)进入已缴费查询模块

① 输入查询费款对应报表的的申报日期或者税款所属期。

② 点击“查询”,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已缴费款对应的申报信息。

8. 打印缴费回执单

完成缴费后,缴费人可以打印缴费回执单留做缴费凭证。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点击【我要办税】,选择【涉税业务办理】,查看所有涉税业务办理模块。点击【打印缴费回执单】;

(2)进入缴费回执单模块


①输入查询条件缴费日期;

②点击【查询】,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所有缴费数据,包含第三方支付以及协议支付的所有缴费数据。

③点击【下载】,即可下载社保费缴款回执单并打印。缴费回执单格式如下:


9. 待批扣数据作废

如缴费人在批扣未成功后,期望在批扣日立即通过社保缴费办理模块直接缴费,则需先作废待批扣数据,作废后方可在社保缴费办理模块带出待缴费数据并进行缴费。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点击【我要办税】,选择【涉税业务办理】,查看所有涉税业务办理模块。点击【待批扣数据作废】;

(2)进入待批扣数据作废模块


①输入查询条件费款所属期;

②点击【查询】,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所有未扣款成功的批扣数据;

③勾选数据(相同预申报序号的数据必须一起作废),点击作废即可作废勾选数据。

(二)社保经办端

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社保缴费经办人端是提供给各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中心、医保经办中心等医保养老缴费网点窗口的经办人使用的。经办人可以在缴费人办理完成参保登记后,登录经办人端帮助缴费人完成社保申报缴费。

使用前提:经办人在使用本系统前,需联系税务部门开通经办人权限。税务工作人员给经办人员开通权限后,经办人才可以使用本系统。

1. 经办人注册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点击登录按钮,弹出登录框。用户选择社保代理人登录页面,切换到社保经办人登录。

(2)经办人选择【社保经办人注册】,完成实名注册。在注册页面,经办人需输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密码和手机号码。本系统会校验经办人输入的信息是否是真实且正确的。



①如果填写的身份信息的真实的,需要进一步输入银行信息。


②如果银行卡信息校验成功,点击【获取验证码】,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并输入。

③点击下一步注册成功。用户点击【返回登录】,返回登录页可进行登录。

2. 经办人登录

(1)功能入口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点击登录按钮,弹出登录框。

(2)用户选择社保代理人登录页面,切换到社保经办人登录。

(3)经办人输入证件号码、密码、手机号码和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经办人端手机验证码为身份证后四位加当日日期,如当天为6日,则输入xxxx+06。

(4)本系统校验用户登录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正确跳转到登录后首页。



3. 忘记密码

(1)用户选择社保代理人登录页面,切换到社保经办人登录。

(2)用户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跳转到忘记密码页面。


(3)输入证件号码、新密码、注册时的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点击重置密码。

(4)经办人密码修改成功,系统提示后跳转回登录页面。

4. 社保缴费办理

本功能主要是提供给用户进行社保缴费,支持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社保缴费办理】,进入模块。

(2)选择是否本人办理

如果是本人办理时,只需填写缴费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手机号码非必填,如填写则会按照最新手机号更新缴费人在税务系统的基础信息中的手机号码)。

如果非缴费人本人办理时,则需要同时填写缴费人信息以及代办人信息。缴费人信息同本人办理;代办人信息需填写: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手机号码非必填)。


(3)点击“下一步”按钮,页面跳转到【选择缴费信息】页面,用户确认缴费人的相关参保信息,包括缴费人类型、主管税务机关、险种等内容,勾选需要缴费的征收项目。


(4)点击“缴费”按钮,页面跳转到【选择支付方式】页面。目前支持两种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和协议支付。第三方支付是建设银行提供的聚合支付;协议支付需要先申报再缴款,如缴款失败,可在协议支付缴费模块继续发起缴款。


①选择第三方支付时,点击“确定”,跳转到缴费页面,用户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左侧二维码,选择支付方式,缴费成功即可。


②选择协议支付时,系统会带出可缴费的协议,如有多条可缴费的协议账户,可选择其中一条协议,点击“确定”后,跳转到缴费确认页面,最后缴费成功即可。


注意事项:如协议支付失败后,且社保缴费办理页面无法查询到待缴费信息时,可在【协议支付缴费】继续完成缴费,或者通过【已申报查询】作废已申报数据,再次进入【社保缴费办理】进行缴费。

(6) 缴费成功后会自动跳转到【支付成功】页面。


①点击【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可以查看所有订单数据;

②点击【下载社保费电子缴款单】可以下载社保费电子缴款单;

③点击【扣款状态实时同步】可以将缴费情况实时同步给人社系统,以便及时享受待遇。

4. 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

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缴费后,自然人可通过点击【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查询订单状态。仅查询经办人名下所有的第三方支付订单数据。也可根据单个缴费人信息进行查询。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进入模块,显示如下界面,默认会查询最近1年的数据。


(2)输入查询条件:订单生成日期(必填)、费款所属期、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3)点击【查询】,显示查询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订单信息,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明细数据。


5. 协议支付缴费

在社保缴费办理模块中,选择协议支付方式缴纳社保费后,如果缴费失败,可在本模块查询待缴信息并继续缴费。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选择【我要办税】,点击【协议支付缴费】,进入模块详情页面:


缴费步骤如下:

① 输入需查询的待缴信息的申报日期区间,点击“查询”。

② 系统默认选中全部申报信息,可自行勾选其他的未缴记录进行缴款。


③ 点击“去缴费”,页面跳转至缴费方式选择,如有多条可缴费的协议账户,可选择协议。

④ 点击“确定”,三方协议缴费跳转到缴费确认页面。

⑤ 点击“确定缴费”,进行缴费处理,跳转到缴费完成页面。

7. 已申报查询

用户可通过该功能查看申报是否成功,并对已申报数据进行查看明细、作废和缴费处理。


步骤:

①输入查询条件:申报日期(必填,默认为近1年)、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②点击【查询】查询已申报数据。

③申报成功但是未缴费的数据,可以进行作废或者缴费操作。点击【作废】,系统发起作废并提示作废结果;点击【缴费】,系统会跳转到协议支付缴费模块进行缴费;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看申报的缴费明细数据。

8. 已缴费查询

【已缴费查询】是查询缴费人已缴费款的信息。一次只能查询一个缴费人的数据。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选择【我要办税】,点击【已缴费查询】进入已缴费查询模块;默认会带出最近1年的数据;


①输入查询条件:缴费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申报日期或者税款所属期;

②点击【查询】,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已缴费款信息。

9. 打印缴费回执单

完成缴费后,可以打印缴费单给缴费人,作为缴费人缴费后的缴费收据。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选择【我要办税】,点击【打印缴费回执单】


(2)进入打印缴费回执单模块

①输入查询条件缴费日期、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②点击【查询】,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所有缴费数据,包含第三方支付以及协议支付的所有缴费数据。

③点击【下载】,即可下载社保费缴费回执单。

10. 待批扣数据作废

可按照缴费人的信息,查询缴费人的待批扣数据。如缴费人在批扣未成功后,期望在批扣日立即通过社保缴费办理模块直接缴费,则需先作废待批扣数据,作废后方可在社保缴费办理模块带出待缴费数据并进行缴费。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功能首页。点击【我要办税】,选择【我要办税】,击【待批扣数据作废】;

(2)进入待批扣数据作废模块


①输入查询条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费款所属期;

②点击【查询】,显示当前缴费人在查询时间段内的所有未扣款成功的批扣数据;

③勾选数据(相同预申报序号的数据必须一起作废),点击作废即可作废勾选数据。

11. 扣款协议查询及签订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选择【我要办税】,点击【扣款协议查询及签订】,进入模块;

(2)输入缴费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可查询出缴费人已签订的扣款协议信息。


(3)新增协议

①点击页面上新增按钮,可进行缴费人扣款协议新增操作。

②输入签订人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判断缴费人是否有相应的参保信息,如果存在可继续。

③选择是否银行代扣。是否银行代扣选择是,银行根据税务系统生成的社保费缴费清单,自动从指定银行账户中划扣资金。

④选择税务机关,请确认缴费人签订的协议中的税务机关名称必须和您申请缴费的税务机关名称一致,否则该协议将无法用于对应的社保费缴款。

⑤填写签约银行信息。包括开户银行名称、持卡人姓名和银行账号。请注意,签约银行卡必须为缴费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卡,即持卡人姓名需要和缴费人姓名保证一致,否则会签约失败。

⑥以上信息填写正确后,用户点击【提交】按钮。


注意事项:若扣款协议签订成功,系统跳转到协议签订成功提示页面。该协议将于次日生效。

(4)撤销协议

对于验证成功的个人委托代扣协议,如果用户不再继续使用该个人委托代扣协议,可选择撤销该个人委托代扣协议。

①选择该验证成功的个人委托代扣协议,点击撤销按钮。

②点击撤销后,用户再次确认是否撤销该协议

③点击确定后,扣款协议撤销成功,用户不能再使用该协议进行社保费缴款或批扣。

如果撤销提示为失败或登记信息为空的,请联系税务处理作废,或建议去银行直接新签协议,银行新签协议生效后老协议不再发起批扣。


注意事项:撤销协议失败显示“银行端无相应协议信息”、“发送户名与原签约户名不符,请到当地税务机关撤销协议”或其他异常等情况的,联系税务部门通过后台运维处理相关协议。


(三)虚拟户端

宁波电子税务局虚拟户端是提供各地区的村委会、乡镇街道、学校等组织中的人员使用的。这些组织(后面简称虚拟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以为管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进行代收代报社保费。

使用前提:虚拟户在注册本系统前,需要先至税务大厅办理临时组织登记并由税务运维处理为电子税务局虚拟户。虚拟户操作人员均需至税务大厅进行过实名认证。

1.虚拟户注册

(1)功能入口

虚拟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点击登录按钮,弹出登录框,用户选择社保代理人登录页面,切换到虚拟户登录,选择开通【开通电子税务局】。


(2)输入与税务登记一致的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手机号码,输入完毕后,点击开通,系统将把账户密码发送至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码。

(3)用户填写验证码校验成功,完成注册流程。

(4)虚拟户增加经办人员:需新增经办人员随带身份证到税务大厅进行手机号码、扫脸实名认证。



2.虚拟户登录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点击登录按钮,弹出登录框。

(2)选择社保代理人登录页面,切换到虚拟户登录,输入开通组织临时登记时的统一社会信用码、密码、登录人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

(3)本系统校验用户登录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正确跳转到登录后首页。


3.忘记密码

(1)用户选择社保代理人登录页面,切换到社保经办人登录。

(2)用户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跳转到忘记密码页面。

(3)虚拟户输入开通组织临时登记时的统一社会信用码、法人代表人姓名、法人代表人证件号码、法人代表人手机号码等信息。

(4)若系统校验通过,输入手机验证码。

(5)虚拟户密码修改成功,系统提示后跳转回登录页面。



4. 社保缴费办理(单个)

本功能支持社保缴费,支持单个城乡居民的社保费缴费。仅支持通过第三方支付,支付方式有:微信、支付宝以及建行龙支付。

(1)【操作步骤】

①功能入口

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社保缴费办理(单个)】,进入模块。


(2)填写委托人的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后,点击查询,自动带出姓名。

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到【选择缴费信息】页面。

(3)确认缴费人的相关参保信息,包括缴费人类型、主管税务机关、险种等内容,勾选需要缴费的征收项目。


(4)点击提交跳转到【第三方支付】页面,点击【确定】,跳转到缴费页面。(注:虚拟户端单个缴费目前仅支持第三方支付方式)


(5)缴费人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描左侧二维码支付。


6)缴费成功后,会跳转到缴费渠道的支付成功页面。点击【下载社保费电子缴款单】可以下载社保费电子缴款单;点击【第三方支付查询】可以具体查看订单状态。



5. 第三方订单查询

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缴费后,可在本模块查询订单状态。仅查询当前虚拟户下的所有的第三方支付订单数据。也可根据单个缴费人信息进行查询。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第三方订单查询】,进入模块。

(2)输入查询条件:订单生成日期(必填)、费款所属期或者缴费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

(3)点击“查询”,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第三方支付订单信息。

(4)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明细数据。


6. 打印缴费回执单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社保费电子缴款单(单个)】,进入模块;

(2)选择缴费日期区间,输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后查询,下载缴费回执单可打印。


7. 待批扣数据查询及作废

如缴费人在批扣当日未成功扣款后,期望通过社保缴费办理模块直接缴费,则需先作废待批扣数据,作废后方可在社保缴费办理模块带出待缴费数据并进行缴费。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选择【我要办税】,点击【待批扣数据查询与作废】,进入模块;

(2)输入查询条件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所有未扣款成功的批扣数据;

(3)勾选数据(相同预申报序号的数据必须一起作废),点击作废即可作废勾选数据。


8. 扣款协议查询及签订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选择【我要办税】,点击【扣款协议查询及签订】,进入模块;

(2)输入缴费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可查询出缴费人已签订的扣款协议信息。


(3)新增协议

①点击页面上新增按钮,可进行缴费人扣款协议新增操作。

②输入签订人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判断缴费人是否有相应的参保信息,如果存在可继续。

③选择是否银行代扣。是否银行代扣选择是,银行根据税务系统生成的社保费缴费清单,自动从指定银行账户中划扣资金。

④选择税务机关,请确认缴费人签订的协议中的税务机关名称必须和您申请缴费的税务机关名称一致,否则该协议将无法用于对应的社保费缴款。

⑤填写签约银行信息。包括开户银行名称、持卡人姓名和银行账号。请注意,签约银行卡必须为缴费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卡,即持卡人姓名需要和缴费人姓名保证一致,否则会签约失败。

⑥以上信息填写正确后,用户点击【提交】按钮。



注意事项:若扣款协议签订成功,系统跳转到协议签订成功提示页面。该协议将于次日生效。

(4)撤销协议

对于验证成功的个人委托代扣协议,如果用户不再继续使用个人委托代扣协议,可选择撤销该个人委托代扣协议。

①选择一条验证成功的个人委托代扣协议,点击撤销按钮。

②点击撤销后,用户再次确认是否撤销该协议

③点击确定后,扣款协议撤销成功,用户不能再使用该协议进行社保费缴款或批扣。

如果撤销提示为失败或登记信息为空的,请联系税务处理作废,或建议去银行直接新签协议,银行新签协议生效后老协议不再发起批扣。

注意事项:撤销协议失败显示“银行端无相应协议信息”、“发送户名与原签约户名不符,请到当地税务机关撤销协议”或其他异常等情况的,联系税务部门通过后台运维处理相关协议。

9. 快速缴费

本模块提供快速缴费功能,用户可以通过【城乡居民缴费信息】查询功能,查询出需要缴费的数据。用户勾选需要缴费的数据,可快速完成缴费。

前提说明:在使用本功能前,虚拟户需要确认本次需要缴费的信息已经全部在人社(医保)系统完成人员参保和缴费信息核定。没有在人社(医保)系统完成人员参保和缴费信息核定的,本系统无法查询出相应数据。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选择【我要办税】,点击进入【城乡居民缴费情况查询】模块。

(2)用户选择需要缴费的属期、申报状态选择未申报,点击查询按钮,用户可以查询出该用户管辖范围下所有需要缴费的数据。

(3)用户确认并选择需要缴费的数据,点击【直接申报】按钮,系统会再次让用户确认缴费数据和缴费金额。


(4)点击确定后,系统会页面跳转到申报已提交页面。此时系统将缴费数据提交时税务系统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显示在【代收代报费款缴纳】页面。申报已提交数据的状态首次为申报处理中,当状态变更为已申报未缴款时,用户可进行缴款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见【代收代报费款缴纳】功能。



10. 城乡居民代收结报

用户可以通过该功能完成城乡居民代收结报。按照税务现有的标准流程,是先申报后缴费,【城乡居民代收代报】即为申报功能,完成申报后虚拟户才可进行缴费。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选择【我要办税】,点击进入【城乡居民代收结报】模块。

(2)下载导入模板,根据模板的格式要求整理导入数据,或通过【文件格式转换工具】,直接把医保系统导出文件转换为导入格式。用户也可以通过本系统的【城乡居民代收名单查询】或者【城乡居民缴费情况查询】功能,将缴费信息查询结果直接导出,再通过本功能导入申报缴费。

(3)用户点击【导入】按钮,选择要导入的文件,点击打开后。相应的文件会显示在此页面上,处理状态显示处理中。当状态变为处理完成时,用户进行下一步操作。


① 全部导入成功

A. 如果导入文件处理状态为处理完成,校验结果为全部成功。则说明本次导入中的所有缴费信息都可以正常缴费,用户可以点击列表中的【直接申报】按钮。系统会跳转到申报已提交页面,点击【代收结报费款缴纳】按钮,进如模块。在【代收代报费款缴纳】页面中,申报已提交数据的状态首次为申报处理中,当状态变更为“已申报未缴款”时,用户可进行缴款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见代收代报费款缴纳功能。



B. 用户也可以点击【查看详情】按钮,进入详情页面,查看具体导入成功的数据是否是正确的,确认完毕后,点击【发送申报】按钮,进行申报并缴费。





②部分导入成功/全部失败

A. 如果导入文件处理状态为处理完成,校验结果为部分成功,说明本次导入结果为部分数据导入成功部分数据导入失败。用户可以点击【查看详情】页面,查看导入失败的原因。


B. 导入成功的页签会显示本次处理成功的数据。用户可以确认本次导入成功的数据量、养老缴费金额合计、医疗金额合计。


C. 导入失败的页签会显示本次处理失败的数据。用户可以将鼠标移动到每条数据失败原因单元格查看每条数据导入失败的原因。也可以点击【导出所有】按钮,将处理失败的数据进行批量导出,根据系统提示的失败原因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导出文件再次导入即可。


③单个添加

导入成功后,如果存在遗留缴费信息或者导入失败的数据量较小,用户可以使用单个添加的方式将缴费信息添加到导入成功页面。

A. 点击导入成功页面上的【单个添加】按钮,系统打开单个添加页面。


B. 虚拟户输入需要单个添加的自然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按钮,本系统会查询出该自然人的所有应缴费信息。


C. 虚拟户可以勾选需要缴费的应缴费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校验后会将单个添加成功的信息带到导入成功页面上。

D. 用户可以将导入成功的数据和单个添加的数据一起发送申报。


11. 代收结报费款缴纳

用户进入【代收结报费款缴纳】功能,可以在这个功能里面查询代收结报数据的处理状态,也可以对某笔代收结报数据进行费款缴纳。

如果用户想取消缴款,可以对代收代报数据进行作废处理。对于缴款成功的数据,用户可以导出申报明细,查看缴款成功的具体数据。

(1)三方协议缴款

【操作步骤】

①申报状态更新为已申报未缴款时,用户可以进行缴款操作。用户点击缴款按钮。


②系统跳转到缴费方式选择页面。用户可选择三方协议缴款或者银行端凭证缴费。

③如果选择三方协议缴款,用户需要先去银行及税务大厅签订三方协议,绑定相应银行扣款账户。用户在后续缴费时,就可以选择此缴款方式,系统会直接从绑定银行账户中完成扣款。


④用户选择三方协议缴款,选择绑定的银行账户,点击确定按钮。

⑤用户再次确认缴款方式和缴款金额,点击确定缴费。

⑥系统缴款成功。显示相应的税票号码。用户可以点击【代收结报费款缴纳】按钮,返回【代收结报费款缴纳】功能查看缴款状态。该笔缴费数据的最终状态为已申报已缴款。



(2)银行端凭证缴款

  如果选择银行端凭证缴费,系统会先在税务系统完成申报并打印出一张银行端缴款凭证,用户需要携带该凭证、现金或支票去银行柜台完成缴款。在银行完成缴款后,本系统会相应更新缴款状态。

【操作步骤】

① 用户选择银行端凭证缴费,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转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预览页面。用户可再次确认相应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税务机关、应缴费额等内容。


② 确认完毕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相应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③用户需要携带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现金或支票去银行柜台完成缴款,缴款后可回到【代收代报费款缴纳】模块查询缴款状态。此时该条数据状态变为已申报已缴款,银行端凭证流程结束。

(3)导出代收代报明细

申报成功的数据,用户可点击【导出申报明细】按钮,导出申报成功的数据进行确认。



12. 城乡居民代收名单查询

用户可以通过本功能查询代收范围内的人员名单,可以选择一定的费款所属期,系统会带出对应费款所属期内的缴费人的应缴费额。

【操作步骤】

(1)用户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①费款所属期:确定用户应缴费额的所属年份。如果查询对于某一年城乡居民的应缴费额,属期选择当年的1月-12月。

②险种:用户可选择本人管辖范围内的险种,可选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③乡镇街道:用户可选择管辖范围内的乡镇街道。如果用户管辖范围涉及多个乡镇街道,请先选择相应的险种,才可选择相应的街道。

④社区村组:用户可选择管辖范围内的社区村组。如果用户管辖范围涉及多个社区村组,请先选择相应的乡镇街道,才可选择相应的社区村组。

(2)系统会查询出用户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名单并带出对应属期的应缴费信息。


① 如果应缴费款信息为空,说明缴费人在对应属期内还没有在人社(医保)系统进行缴费档次申报。如果用户需要为该缴费人进行缴费,需要先去人社(医保)系统完成缴费档次申报。

②如果导出文件较大,系统处理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用户在等待时可以关闭当前页面,等系统处理完成后,可以点击【导出历史】按钮,下载最新导出的文件。


13. 城乡居民缴费查询

用户可以通过本功能查询某时间段内缴费人的应缴信息和申报状态。没有在社保系统参保或者确认缴费金额的数据无法在本系功能查询到,本功能查询范围为已经在社保系统参保并确认过缴费金额的数据。

当缴费人的申报状态为未申报时,说明本条缴费信息还未申报,需要虚拟户替缴费人完成代收代报或由缴费人通过其他渠道缴费;

当申报状态为批扣中时,说明本条缴费信息已经在批扣中,无需虚拟户替缴费人进行代收代报,只需缴费人在签订批扣协议的银行卡中存入相应的缴费金额,税务系统会自动扣款。

当申报状态为已申报时,说明本条缴费信息已经代收代报成功(是否缴费成功需查询虚拟户代收缴费情况),或者银行卡批扣、自行缴费成功。

【操作步骤】

(1)用户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


① 费款所属期:确定查询应缴费款信息的属期范围。

②申报状态:本系统可以查询出已申报、批扣中、未申报等状态的缴费数据。选择未申报的数据可以直接进行代收结报。

③险种:用户可选择本人管辖范围内的险种。可选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④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本功能可以查询单个人的缴费情况。用户需要输入缴费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查询单个人的缴费情况。

(2)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查询出所有缴费数据的申报情况。

(3)用户可以点击导出所有按钮,导出查询结果。

(4)如果导出文件较大,系统处理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用户在等待时可以关闭当前页面,等系统处理完成后,可以点击【导出历史】按钮,下载最新导出的文件。




14. 代收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虚拟户可以通过本功能,查询该虚拟户的所有参保人的信息。虚拟户在代收代报和查询时,系统都会校验缴费人的险种信息、乡镇街道、社区村组需要在虚拟户的参保范围内。


15. 城乡居民银行批扣查询

本功能可查询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银行批扣情况。(批扣清册未作废之前可以查询)

【操作步骤】

(1)用户输入险种、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扣款状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会带出批量的批扣结果;

(2)输入证件号码和姓名,可实现单个批扣结果查询。


注意事项:批扣失败原因查询仅限于批扣清册未作废情况下。

二、自助申报缴费(一) 宁波税务APP

“浙里办APP”宁波自然人社保缴费功能为调用“宁波税务APP”相关功能,但无需单独注册登录,具体操作参照“宁波税务APP”。

1. 注册

自然人(个人)使用宁波税务APP首先需要进行实名用户注册。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打开宁波税务app首页,选择【我的】;点击【登录/注册】,选择【自然人登录】;点击右下方【自然人注册】,进入自然人注册页面;

(2)填写注册信息

注册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密码和手机号码等。其中身份证证件类型只支持类型为“居民身份证”纳税人进行实名注册,手机号码需输入实名认证过的手机号码,若手机号码未实名注册,则会显示银联认证按钮。

(3)填写实名认证信息

若未实名认证,点击银联认证,进入实名认证页面。输入与该手机号码及身份证件绑定过的银联卡卡号(银行卡仅限于实名认证,同一卡号当天认证次数超过3次或者同一身份证当天认证失败次数超过10次将被锁定,请第二天进行验证)。

(4)输入正确的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信息安全验证,验证通过则注册成

2. 登录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打开宁波税务app首页,点击右上角人像图案,选择【自然人登录】;

(2)输入与注册时一致的“身份证件号码”、“密码”、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办税功能。

       


3. 社保缴费办理

本功能主要是提供给用户进行社保申报,用户可为自己或者代他人进行申报。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宁波税务app首页,选择【社保缴费】,进入社保缴费模块;

(2)点击【社保缴费办理】,进入模块,选择办理对象。

①选择本人时,系统会带出当前用户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②选择他人时,用户填写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和国籍(地区);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待缴费明细页面。

(3)勾选需要缴费的明细数据,点击提交,弹出【请选择支付方式】页面。

①选择第三方支付,点击【确认缴费】,跳转到缴费页面。用户可以选择银行卡支付、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


②选择协议支付,系统带出可缴费的协议;如有多条可缴费的协议账户,可切换协议;点击【确认缴费】,三方协议缴费跳转到缴费确认页面,点击【立即支付】,缴费成功即可。(注意:如点击【确认缴费】后未进行后续操作即退出,则需通过【协议支付缴费】继续进行协议支付缴费操作,或通过【已申报查询】作废申报后,采用其他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4) 支付成功后,点击完成,界面如下所示


①点击【下载社保费电子缴款单】可以下载社保费电子缴款单。

②点击【扣款状态实时同步】可以将缴费情况实时同步给人社系统,以便及时享受待遇。

4. 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

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缴费后,自然人可通过点击【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查询订单状态。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宁波税务app首页,选择【社保缴费】,点击【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

(2)点击【查询】,输入查询费款对应的订单生成日期或者费款所属期。

(3)点击“查询”,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第三方支付订单信息。

(4)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明细数据。


5. 协议支付缴费

    本功能主要是提供给用户进行社保缴费,支持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费缴费,用户可为自己或者代他人进行缴费。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宁波税务app首页,选择【社保缴费】,点击【协议支付缴费】

(2)点击【查询】,输入需查询的待缴信息的申报日期区间。

(3)点击【确定】,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协议支付缴费信息。

(4)点击未缴记录,点击【去缴费】,跳转至支付方式选择,选择三方协议支付。

(5)点击【确认缴费】,三方协议缴费跳转到缴费确认页面。

(6)点击【立即支付】,缴费成功即可。



6. 已申报查询

用户可查看通过该APP账户申报项目是否申报成功,并对已申报数据进行查看明细、作废和缴费处理。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宁波税务app首页,选择【社保缴费】,点击【已申报查询】;

(2)点击放大镜图标可更改申报日期查询范围。

(3)点击【缴款】,跳转到缴款页面。

(4)点击【作废】,跳出作废提示框,点击【确认作废】后,该笔申报显示“已作废”字样。

(5)点击箭头,跳转到操明细页面。显示该笔申报的申报明细数据。

7. 已缴费查询

完成缴费后,自然人可通过点击【已缴费查询】查看通过该APP账户缴纳费款信息。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宁波税务app首页,选择【社保缴费】,点击【已缴费查询】,进入模块。

(2)查询步骤

①点击搜索图标,进入填写查询条件页面。输入查询费款对应报表的的申报日期或者费款所属期。

② 击“确定”,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已缴费款对应的申报信息。

8. 打印缴费回执单

完成缴费后,缴费人可以打印缴费回执单留做缴费凭证。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宁波税务app首页,选择【社保缴费】,点击【打印缴费回执单】进入模块。

(2)点击【查询】,输入查询条件缴费日期;

(3)点击【确定】,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所有缴费数据,包含第三方支付以及协议支付的所有缴费数据。

(4)点击【下载】,即可下载社保费缴费回执单。

9. 待批扣数据查询及作废

如缴费人在批扣未成功后,期望在批扣日通过社保缴费办理模块直接缴费,则需先作废待批扣数据,作废后方可在社保缴费办理模块带出待缴费数据并进行缴费。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宁波税务app首页,选择【社保缴费】,点击【待批扣数据查询及作废】;

(2)点击“查询”,输入查询条件费款所属期;

(3)点击“确定”,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所有未扣款成功的批扣数据。

(4)勾选数据(相同预申报序号的数据必须一起作废),点击作废即可作废勾选数据。

10. 扣款协议查询及签订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进入宁波税务app首页,选择【社保缴费】,点击【扣款协议查询及签订】。

(2)进入【扣款协议查询及签订】,在此页面可以新增或者撤销协议。

(3)新增协议

①点击“新增协议”,系统自动带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

②选择是否银行代扣,是否银行代扣选择是,点击“下一步”。

③选择税务机关,缴费人签订的协议中的税务机关名称必须和申请缴费的税务机关名称一致。

④填写签约银行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请注意,签约银行卡必须为缴费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卡。

⑤以上信息填写正确后,用户点击【提交】按钮。

   

注意事项:若扣款协议签订成功,系统跳转到协议签订成功提示页面。该协议将于次日生效。

(4)撤销协议

对于验证成功的个人委托代扣协议,如果用户不再继续使用个人委托代扣协议,可选择撤销该个人委托代扣协议。

①选择一条验证成功的个人委托代扣协议,点击撤销按钮。

②点击撤销后,用户再次确认是否撤销该协议

③点击确定后,扣款协议撤销成功,用户不能再使用该协议进行社保费缴款或批扣。

(二) 微信公众号

通过微信公众号可以帮助缴费人简洁、快速缴费。

1. 功能入口

关注【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2. 社保缴费办理

(1)进入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办税服务】,进入【社保缴费】。

(2)根据缴费页面提示输入缴费人信息,选择缴费人类型(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跳出参保信息框,勾选参保险种,点击下一步;

(3)根据缴费人输入的信息,系统会自动查询应征明细,缴费人勾选待缴费信息;

(4)生成订单信息,并确认提交;

(5)选择支付方式并支付,支付成功即可。  


注意事项:

①代扣代缴缴费人银行批扣期间无法缴费;

  ②点击“完成”,可根据证件号或单号查询缴费记录。

3. 缴费记录查询

功能入口:进入【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办税服务】-【社保缴费】,进入模块,点击后右侧【查记录】,根据证件号或单号查询缴费记录。

(三) 支付宝1. 功能入口

打开支付宝首页,进入【市民中心】,选择【税务】(税务在第二页面),点击【宁波社保缴费】,或直接搜索【宁波社保缴费】进入缴费首页。

       

2. 社保缴费办理

(1)社保缴费页面,可以选择为自己或他人缴费,跳转到信息确认页面。选择【我为自己缴】,系统会带出支付宝本人信息;选择【我帮他人缴】,需手动输入他人的身份信息。

(2)信息确认页面,缴费类型选择【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点击【立即查询】。

(3)选择缴纳的险种类型,点击【去缴纳】

(4)勾选需要缴费的社保账单,点击【去支付】,跳转到缴费方式选择页面。

(5)选择社保费支付方式,点击【下一步】,确认提交。

(6)输入密码,缴费成功即可。

   

3. 缴费记录查询

(1)在社保缴费页面,选择【缴费记录】

(2)选择缴费记录时间范围及缴费类型

(3)展示缴费记录详情图

       


(四) 银行端申报缴费

除上述渠道可以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外,还可以通过银行端申报缴费,但前提条件是需在人社(医保)系统完成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及存在应缴数据。

1. 自然人社保银行端查询缴费

自然人银行端查缴业务不与扣款银行挂钩,缴费人可以持身份证件和银行卡或现金去银行进行社保缴费,目前支持银行端查询缴费的银行有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宁波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鄞州银行。

注意事项:每月批扣日期间以及税务关账日后,缴费人无法通过银行端查询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等各类人群在每月1日至关账日止(批扣日除外)都能办理银行端查缴业务。查缴业务不与扣款银行挂钩,相关银行网点都可办理缴费人查缴业务。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按年缴费,城乡两费分日常缴费和特殊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按月缴费,如有欠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按所属月份发送数据。

银行端查缴查询规则如下:

① 城乡居民两险

如进行城乡居民两险查缴业务,需查询输4位年份。通过批扣缴费的缴费人,选择日常缴费功能查缴,2020年费款所属期城乡居民医保为2021,城乡居民养老为2020;如为补缴性质的应缴信息,选择特殊缴费功能查缴,费款所属期都为0000。

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目前只有日常缴费,查询输入6位年月份,时间可适当放长点,如201904-202004。因宁波采用“人社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对于缴费基数与应缴费额无关联,可输入任意数字。



2. 缴费人委托银行扣款协议

对于城乡居民两费新增参保或变更缴费账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参保、续保或变更缴费账户,均需签订银行扣款协议(简称两两协议),缴费人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证件前往银行网点签订扣款协议,目前支持协议签订的银行有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宁波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鄞州银行等八家银行。

注意事项:新参保缴费人,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才能签约,新参保登记可能会有延迟,如查不到登记信息,联系税务部门核实。

3. 虚拟户TIPS查缴

每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期间,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学校虚拟户缴费人可持《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到就近银行网点或开户行网点缴纳或从银行帐户中扣款,通过TIPS系统缴纳城乡居民两费。